債權憑證是什麼?聲請流程、時效看這篇就知道!

最後更新日期:2024/10/28
當有人向你借錢,卻積欠債務不還,你可以透過取得債權憑證來保障自己的權益。債權憑證是什麼?怎麼聲請?時效多長?想了解更多債權憑證相關內容,就快和貸款就找我一起看下去!
債權憑證是什麼?
債權憑證是用來保障債權人權益的文件,由法院開立,以證明債權存在。當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,可聲請強制執行追討欠款,若債務人沒有財產或不足以還清債務時,則根據,由法院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,作為後續追討的依據。
※名詞解釋—執行名義:法律認證債權人可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的權利依據,包含常見的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及勝訴判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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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聲請債權憑證?
很多民眾會問債權憑證申請流程,但要提醒你,若是向法院提出請求,正式名稱應為「聲請」2字喔!以下為你說明聲請債權憑證流程:
- 債權人向法院取得執行名義。
- 債權人繳交執行費用,請法院協助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。
- 若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,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,法院就會結案並開立債權憑證給債權人。
從以上流程來看,債權憑證並不需要額外聲請,而是當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,但債務人無法償還欠款時,法院就會「主動」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。
債權憑證時效多長?需要多久換發一次?
根據聲請強制執行時提出的執行名義不同,債權憑證時效和換發時間也有差異,分別為你整理如下:
- 以支票聲請支付命令:依規定,支付命令債權憑證時效為1年,因此債權憑證需1年更換1次。
- 以本票聲請本票裁定:依規定,本票裁定債權憑證時效為3年,故債權憑證需3年更換1次。
- 其他執行名義:視執行名義種類、債權請求權時效而定。

債權憑證換發應備文件
- 債權憑證
- 債權憑證附件
- 債權憑證換發聲請書
債權憑證換發流程
- 債權人備好相關文件,向原來核發債權憑證的法院提出聲請,可親自遞交或選擇掛號方式。
- 約等待3~5天,法院便會完成債權憑證換發工作。換發債權憑證後,會由書記官在同一張債權憑證上蓋章,並標示新期限,以作為延期證明。

債權可以轉讓嗎?
根據規定,債權人可將債權轉讓給第3人,但不包含以下3種情形:
- 債權禁止扣押者
- 債權性質本身不可轉讓者
- 和當事人有特別約定,不可讓與者
雖然債權可轉讓,但有規定,進行債權轉讓前,需先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事實,否則債務人日後是可以拒絕向第3人償還欠款的。
債權憑證常見問題
根據規定,聲請債權憑證時應繳納執行費用新台幣1000元,可折抵未來實行強制執行之費用,如果真正的執行費用低於1000元,只需繳納實際數額即可。若已繳完所有執行費,換發債權憑證時就不必再付費。
依說明,一般的金錢債權時效為15年,如請求返還借款的提告勝訴,原先請求權為15年,就會發生債權憑證時效15年的情況;若有特別規定,則依情形不同決定消滅時效長短,如前述的本票裁定和支付命令等。
如果債權人或債務人想確認債權憑證的相關內容,可直接至司法院的網頁登入系統查詢;若為第3人查驗則需輸入繕本條碼及開立憑證的法院等資料才可進行查詢。
若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間內換發債權憑證導致時效消滅,債務人是可以提出「債權憑證過期」進行抗告,並拒絕還款的,因此務必記得在規定時間辦理換發,才不會傷害自己的權益。
結語
以上便是債權憑證的說明,貸款就找我再次提醒你,債權憑證可用來保障自身權益,但別忘記有時效規定,在期間內履行權益,並定時換發,才能讓債權憑證達到最大的效果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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